《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变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减少货运成本施行意见的通知》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变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减少货运成本的施行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5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减少货运成本的施行意见
国家发展变革委交通运输部
货运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环节。近些年来,货运降本增效积极推动,社会货运成本水平保持逐步增长,但部份领域货运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依然突出,非常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货运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无法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布署,进一步增加货运成本、提升货运效率,推动恢复生形成活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关键环节变革,增加货运制度成本
(一)建立证照和许可申领程序。推动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促进线上代办签注。优化小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服务,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交通运输部负责)
(二)科学推动整治汽车超限超员。深入推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分车型、分阶段有序举办整治物流汽车非法加装工作大件物流跨省哪家物流公司便宜,逐渐淘汰各类不合规车型。组织举办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维护公路物流市场正常秩序。构建严厉严打高速道路、国国道车匪路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点规范汽车通行、停车服务、道路搜救等领域市场秩序。(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变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城市配送汽车通行停靠管理。持续推动城市红色物流配送示范工程。建立以综合货运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五级配送网路,合理设置城市配送汽车停靠装卸相关设施。鼓励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改进城市配送汽车通行管理工作,明晰城市配送汽车的概念范围,放宽标准化轻微型配送汽车通行限制,对新能源城市配送汽车给与更多通行便利。(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将城市配送汽车停靠接卸场地建设列入城市建设和建筑设计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五)推动通关便利化。推进港口、口岸等场所作业报检无纸化,压缩报检流转时间,提高货物进出港效率。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举办监管、查验指令信息与港口信息单向交互试点,提升进出口货物提离速率。持续推动进出口“提前申报”,优化“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梳理船运、通关环节审批管理事项和监管护照,对不合理或不能适应监管须要的,按规定给以取消或退出口岸验核。(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高铁市场化变革。选定高铁路网密集、货运需求量大、运输供求矛盾较突出的地区和部份重要高铁物流线路(含疏运体系)举办高铁市场化变革综合试点,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举办投融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绩效管理、运输组织等变革。持续建立高铁货物运输价钱灵活调整机制,及时灵敏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高铁物流场站、仓储等货运设施建设和营运。(国家发展变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高铁局、中国国家高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二、加强农地和资金保障,增加货运要素成本
(七)保障货运用地需求。对国家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国家货运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货运设施等重大货运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以重点保障。支持借助高铁划拨用地等存量农地建设货运设施。指导地方依照有关规定借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自然资源部、中国国家高铁集团有限公司、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建立货运用地考评。指导地方政府合理设置货运用地绩效考评指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升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借助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货运设施建设的,不再创收农地价款。(自然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扩宽融资渠道。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转债对国家货运枢纽、国家骨干冷链货运基地等重大货运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对货运企业融资支持,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大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全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推广“信易贷”模式。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和差别化考评激励新政,明晰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鼓励社会资本筹建物堕胎业发展基金。(国家发展变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行、中国银银监会、国家开发建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立风险补偿分担机制。鼓励保险公司为货运企业获取个贷融资提供保证保险增信支持,加强新政性担保对货运企业的个贷担保支持力度。发挥商业保险优势,支持保险公司开发货运企业综合保险产品和货运新兴业态从业人员的意外、医疗保险产品。(中国银银监会负责)
三、深入落实税改降费举措,增加货运税金成本
(十一)落实货运领域税金让利新政。落实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农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货运税改降费新政。(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
(十二)增加道路通行成本。结合推进收费道路制度变革,全面推广高速道路差别化收费,引导堵车路段、时段汽车科学分流,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推进高速道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变革。强化取消高速道路省界收费站后的路网运行保障,确保不降低卡车通行费总体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回购经营性普通收费道路收费权,对汽车推行免费通行。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着力减少冷鲜鸡蛋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变革委、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减少高铁民航物流收费。精简高铁物流学费项目,减少运学费迟交金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取消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中国国家高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大力实行大宗货物“一口价”运输。严格落实高铁专用线领域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对目录清单外的收费项目以及地方政府附加收费、专用线产权单位或经营单位收费等进行清除规范。拟定高铁专用线服务价钱行为规则,规范高铁专用线、自备车修理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减少收费标准,禁止通过增强或变相提升其他收费的形式冲抵降费疗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高铁局、中国国家高铁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促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优化班列运输组织,强化资源整合,推动“中转集散”,规范不良竞争行为,进一步增加班列开行成本。(国家发展变革委、中国国家高铁集团有限公司、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将机场货站输往费归并列入货物处理费。(中国航空局、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规范船运口岸收费。增加港口、检验检疫等收费。对船运口岸收费进行专项清除整治,进一步精简合并收费项目,构建船运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并推行动态管理,确保清单外无收费项目。研究将港口设施保安费等划入港口作业包干费,增加部份政府定价的港口收费标准。依法规范港口企业和船公司收费行为。增加集装箱进出口常规收费水平。(国家发展变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货运领域收费行为监管。对推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及时增加过高收费标准;对推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研究完善收费行为规则和手册。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对不按公示价位标准收费或随便降低收费项目等行为,加强取缔力度。依法取缔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发展变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信息开放共享,增加货运信息成本
(十六)促进货运信息开放共享。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铁路、港口、航空等单位要向社会开放与货运相关的公共信息。根据安全共享和对等互惠的原则,促进高铁企业与港口、物流等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大件物流跨省哪家物流公司便宜,建立信息插口等标准,强化火车到发时刻等信息开放。研究完善全省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实行标准化数据插口和合同,更大程度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高铁局、中国航空局、中国国家高铁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增加客车定位信息成本。对出厂前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物流汽车,任何单位不得要求重复改装卫星定位装置。规范物流汽车定位信息服务商收费行为,减少物流汽车定位信息成本负担。(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货运设施高效衔接,增加货运联运成本
(十八)摒弃多式联运“中梗阻”。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强对高铁专用线、多式联运场站等货运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研究拟定高铁专用线进港口设计规范,推动高铁专用线进港口、进小型工矿企业、进货运枢纽。持续推动黄河航道治理工程和山峡翻坝综合转运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长江等内河航运能力。推动促进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财政部、国家发展变革委、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高铁局、中国国家高铁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为重点,推广应用多式联运运单,推动发展“一单制”联运服务。(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变革委、国家高铁局、中国国家高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十九)建立货运标准规范体系。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物流汽车、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推动上下游货运装载用具标准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与国际标准接轨,适应多式联运发展需求,推广应用内陆集装箱(系列2),强化特定货类安全装载标准研究,降低重复掏箱装箱。(交通运输部、国家高铁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国家高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六、推动货运业提质增效,增加货运综合成本
(二十)推动货运基础设施网路建设。研究制订2021—2025年国家货运枢纽网路建设施行方案,整合优化存量货运基础设施资源,打造“通道+枢纽+网路”的货运运作体系,系统性增加全程运输、仓储等货运成本。(国家发展变革委、交通运输部负责)继续施行示范货运园区工程,示范推动骨干货运园区互联成网。(国家发展变革委、自然资源部负责)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货运基地,有针对性补足城乡冷链货运设施弱项,整合冷链货运以及农产品生产、流通资源,提升冷链货运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水平,减低冷链货运成本。(国家发展变革委负责)强化县乡村共同配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联通冷库等新型冷链货运设施设备。(商务部、国家发展变革委负责)强化应急货运体系建设,建立应急货运基础设施网路,整合储备、运输、配送等各种存量基础设施资源,推动补足特定区域、特定领域应急货运基础设施弱项,提升紧急情况下应急货运保障能力。(国家发展变革委、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培植骨干货运企业。鼓励小型货运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培植具有较强实力的国际船运企业,促使建立与我国对外贸易规模相适应的国际航运网路。(国务院国资委、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网路物流平台营运相关法规和标准,促进道路物流新业态规范发展。鼓励货运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物流全链条服务商变革。(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变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升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深入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总结推广试点成功经验和模式,增强资金、存货周转效率,促使现代供应链与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等融合创新。研究制订现代供应链发展战略,推动发展数字化、智能化、全球化的现代供应链。(国家发展变革委、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动发展智慧货运。积极推动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建设,推进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级。(交通运输部负责)推动新兴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提升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货运环节的手动化、智慧化水平。(国家发展变革委负责)
(二十四)积极发展红色货运。深入推进货物包装和货运用具红色化、减量化,鼓励企业研制使用可循环的红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红色包材。推动推进完善托盘等标准化装载用具循环共用体系,降低企业重复投入。(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局势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布署,强化新政统筹协调,着力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施行。国家发展变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发挥全省现代货运工作部际联席大会作用,强化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减少货运成本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新政施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新政举措落地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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