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岁的夏老太向新民日报反映,他和丈夫抵达桂满陇正大广场店用餐时,却被告知只能“扫码点餐”。因为两位奶奶使用的是老年手机,根本没法扫码。最终,面对饭店“不能通融”的“统一规定”,“吃不到饭”的老两口只好饿着腹部,怏怏但是归。
饥肠辘辘
愤愤而归
夏大爷告诉记者,几天前,他和丈夫抵达徐家汇出游。到了午饭时间,她们就想着找一家饭店歇着脚吃个饭。于是,老夫妇俩就来到正大广场六楼,选中了桂满陇饭店。
进店后刚一坐下,一名服务员递过了两杯茶水,随后抛下一句“请扫码点餐”,便转身勿勿走开。面对这么状况,夏大娘和丈夫忽然“没了方向”:
阿拉用的都是老年手机,没有扫码功能。平常卖菜、坐轻轨、去餐厅都是付现金的。
为了能吃上这顿饭,老夫妇俩旋即又找来一名服务员,但纵使她们反反复复解释情由,得到的答复一直就是一句“只能扫码点餐”。
阿拉嘴皮都快摔破了,就是没有用!
百般无奈之下,老两口只能饥肠辘辘地“打道回府”。
统一规定
惟一渠道
记者来到桂满陇正大广场店实地调查。正值进餐晚高峰时段,许多消费者在店旁边或站或坐正排队等位,一名服务员不断高声喊着:
手机扫码,先看菜单。
记者见到,饭店旁边横着一块布告牌,里面印着一个大大的二维码,并写有“微信扫码点单”的字样。记者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之后,弹出了一个界面微信点单,里面显示“申请获取你的手机号、获取会员信息、记录消费信息、发放会员资产”,只有点击“允许”以后,能够步入点餐页面。记者寻问多名服务员,她们都明晰回复:饭店不提供纸质菜单,只能用手机扫码能够点餐,这是“唯一渠道”。
桂满陇正大广场店需扫二维码就能点餐
服务员们指出,这是公司的统一规定,每一家开在北京的饭店都是这么。为了进一步查证情况,记者当场致电宝山日月光、虹口龙之梦、浦东久光等桂满陇沪上多家分店,对方的回应如出一辙:店内不提供纸质菜单,需扫码点餐。
与法有悖
理应说不
记者随机寻问多位消费者。居民张先生直言:
可以接受“扫码点单”,但若果弄成店家的强制性行为,就让人“没法接受”。
居民黄男士则表示:
很讨厌店家通过“扫码点餐”这样的手段来获取个人手机号和其他信息。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侵害了我们的个人隐私。
记者查询发觉,近些年来,“扫码点单”备受各方非议和指责。2021年,中消协就曾公开强调: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的公正交易权,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制约。
对此,北京善法律师事务所中级合伙人秦裕斌给出了相关解释:
▶首先,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正交易权遭到了损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正交易的权力。店家要求只能通过扫码来点单,弄成一种强制行为,人为造成消费者没有其他的选项,也并非公正交易。
▶其次,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选购、使用的商品或则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则服务,应该秉持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正、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再度微信点单,“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搜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则个人须要获取别人个人信息的,应该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假如仅仅是点餐,没有必要收集消费者的手机号码。
秦裕斌觉得,鉴于“强制性”的“扫码点单”与多项法规有悖,消费者有权向餐饮企业说“不”。同时,相关餐饮企业应该立即整改,为消费者提供合法合理合情的多样性可选择的点餐服务。
新民日报·帮侬忙工作室
企划:钱俊毅
文字:徐驰
图片: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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