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磊发自凹非寺量子位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2023-10-11 00:00:48 欢乐点

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限制消费者权力的工具,不应成为赚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托词,更不应成为制约大众消费的壁垒。

金磊发自凹非寺

量子位|公众号

“你好,扫描桌上二维码,便捷点餐哦。”

相信不少友友们在外用餐时,或多或少就会看到这句来自服务员的“友情提示”。

但是就在近来,这项看似方便的服务,却被判了!

缘由无他——过度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这事虽然关乎好多人的日常,一经卫视爆光,引起了不少网友们的“共鸣”:

要想点餐就要注册,要想排队就要注册,不注册也行就得等。

还有更麻烦的“关注公众号”点餐,也成了此次网友们吐槽的点:

点餐吗?搜集个信息先

此次卫视爆光的商铺,是坐落重庆永川市的一家烤肉店。

一位消费者(罗某)在用餐时发觉扫码点单,店家要求其必须扫码点餐。

之后罗某就发觉,要想点餐,就得先关注这家烤肉店的微信公众号,不然就难以点单。

这时你可能就要问了——那拿纸质菜单不行吗?

罗某当时也是如此想的,但是这个特别合理的要求却被服务员拒绝了。

但是这名服务员在未经罗某同意的情况下,拿着手机就开始“点餐”了……

扫码点单是什么意思_扫码点单步骤_扫码点单

(接出来的流程,想必好多友友们都比较熟悉了)

先是扫码后会步入到这家烤肉店的微信公众号,需点击“关注”。

之后在步入点餐系统以后,都会弹出一个h5界面,“点我授权”四个大字特别的显眼:

那在这一步,不点击这个“授权”就不行吗?

服务员说:“可以,点对面的空白处就行”。

但是事实却是……点!不!动!

无奈,想吃上一口烧烤,那就先“点我授权”。

在此以后,手机屏幕上就又会弹出来一个界面:

在这个界面中都会提示:

成都某甲烤肉申请获得:你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

除此之外,扫码点餐都会申请“获取你的位置信息”:

也就是说,要想成功扫码点餐,那就得是一路“同意”、“允许”、“授权”……

这事可把罗某“搞蒙”了——收集这种信息跟我吃个饭有啥关系啊?

于是,罗某一纸诉状将这家烤肉店告上了法院。

法官:停止侵权

扫码点单是什么意思_扫码点单_扫码点单步骤

在罗某看来,这家烤肉店存在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行为:

此行为既不合法、也不正当、更无必要,侵害了个人信息。

罗某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烤肉店把与之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行删掉,并赔罪认错。

但烤肉店最初的回应是这样的:

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属于网路化名,没有侵犯个人信息的风险。

这么“扫码点餐搜集个人信息”,究竟算不算侵权呢?

重庆永川旌阳区法庭在审理这项案件以后,给出了特别明晰的裁定——侵权!

法庭给出的理由如下:

罗某到烧烤店用餐,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

烤肉店强制授权搜集罗某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违背了搜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的法律规定,侵害了罗某的个人信息。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对个人信息的划分有2条路径。

首先,是辨识路径,是指从信息到个人,即通过相关信息才能辨识出特定的自然人。

法庭觉得,这个案件中烧烤店提取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扫码点单,一般难以辨识出特定自然人。此时,该信息并非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

然而第二条路径,关联路径,却不一样了。

它是指从个人到信息,即已知既定个人,知晓“关于”该个人的进一步信息。

法庭觉得,罗某在烧烤店就餐,用微信扫码,这么罗某就是已知既定个人。

而烤肉店通过提取信息,知晓了上诉的微信号、昵称、地区等信息,该信息为罗某个人信息,依法应予保护。

最终,法官对这家米线店的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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