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2022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24-05-27 04:02:50 欢乐点

导读

省发展变革委、财政厅近日发布2022年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预通知,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投资补贴形式给以支持,各项目承当单位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原则上根据不超过总投资的30%申请资金补贴,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科技产业、高端武器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各设区市申报项目总量原则上不超过8项。对划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家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含培植单位)各限报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新兴行业创业项目2022,不记入各设区市申报项目总量;对符合激励条件的设区市按照激励事项可降低相应申报考额(激励事项及名单和可降低名额详见附件1),增报的项目应属激励区域范围内。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

省发展变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预通知

苏发改高技发〔2022〕67号

各设区市发展变革委、财政局,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施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重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依据《江苏省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布署,现就做好2022年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申报组织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新政,围绕《江苏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7+X”产业体系、我省重点培植发展的30条优势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聚集试点),聚焦技术前沿和数字产业化方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科技产业、高端武器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集中攻破一批“卡手腕”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杀手锏”技术,支持一批具有先导性、基础性、突破性的重大产业化项目以及为行业发展提供开放性技术公共服务的创新平台,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向低端飙升。项目类别主要包括: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化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列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类平台)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当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原则上以企业作为项目承当单位,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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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承当单位为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高成长性优强企业,企业研制体系完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金保障能力较强,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支撑作用显著,市场开拓能力较强,推动示范作用突出。

(三)项目符合本通知明晰的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

(四)项目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处于国外领先或国际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科技推动、自主可控和创新驱动能力,代表中常年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方向。

(五)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建设目标明晰,建设进度安排和建设年限科学合理,项目施行后才能较快推动产生相应的产业聚集,建立产业链配套,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六)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高于1万元(重大创新平台、未来产业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高于5000亿元),项目承当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原则上不高于总投资的30%(国家另有规定的行业按国家办法执行),截至2021年末,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原则上不高于总投资的20%,不低于总投资的60%。2022年一季度完成投资显著推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七)项目需在本省内施行,已完成核准或备案等审批手续,具备相关建设条件。

三、相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发展变革委会同财政局统一组织举办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省有关部门可根据分管行业组织举办跨区域施行或非常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各设区市申报项目总量原则上不超过8项。对划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家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含培植单位)各限报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记入各设区市申报项目总量;对符合激励条件的设区市按照激励事项可降低相应申报考额(激励事项及名单和可降低名额详见附件1),增报的项目应属激励区域范围内。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

(三)每位项目承当单位本年度内限报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有在建未初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同一项目近五年累计获国家和省财政资金500亿元及以上支持的,不得申报;项目承当单位在近3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得申报。

同一项目本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变革升级专项、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省财政支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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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承当单位承当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项目真实性新兴行业创业项目2022,按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评、土地、节能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并按承诺的目标、任务、时限及施行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各设区市发展变革委、省有关部门承当项目组织申报推荐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核备等工作,对所推荐项目要进行现场考察和方式审查,确保真实性,严把质量关。

(五)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投资补贴形式给以支持,各项目承当单位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原则上根据不超过总投资的30%申请资金补贴。

(六)2022年拟举办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工作。

请各设区市发展变革委、财政局和省有关部门高度注重专项资金申报组织工作,加强新政宣传力度,让企业及时知晓有关信息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预备通知要求,做好企业项目摸排。申报所需附件和网上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昌民;电话:)

附件:符合激励条件的地区单位名单

湖北省发展变革委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8日

符合激励条件的地区单位名单

一、2021年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新政举措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地方给以督察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第十九项,在推进“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推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求、勇于尝试、成效显著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北京市雨花台区;第二十一项,大力培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显著、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的地方:上海市苏州市。以上2个地方,各降低1个名额。

二、2021年5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新政举措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地方给以督导激励的通报》(苏政办发[2021]27号)第十七项,促使“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地方:上海市浦口区,上海国家高新区,扬州经开区,蚌埠国家高新区,四川省扬州高新区,扬州国家高新区,扬州国家高新区,四川省扬州高新区,四川省扬州高新区,扬州电子商务产业园;第十九项,大力培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显著、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的地方:北京市,杭州市,盐城市,南京市,南京市常州区,上海市相城区,宁波经开区,苏州经开区,苏州市吴江区,术阳县。以上20个地方,各降低1个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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