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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农业部日前联合发布《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深化农商协作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较好的县中至少组织一个县开展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工作,并部署了十项重点任务。
《通知》指出,各地在开展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工作时十大农产品电商平台,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深度贫困地区。试点县选择至少一个品种,加强农产品分等分级、加工包装、物流仓储、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十大农产品电商平台,集中实现农产品商品化、品牌化、电商化,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和模式。电商示范县要参照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县要求开展工作。
在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推动在大型社区试点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加强与传统鲜活农产品零售渠道的合作,开展农场会员宅配、社区支持农业等模式探索,建立农产品社区直供系统。
在人才培养方面,《通知》提出,实施农村电商百万带头人计划,对农民合作社成员、创业就业人员、电商转型的企业和政府部门人员等,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争取到2020年,电商示范县初步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服务支撑有力的电商培训体系,培训人员超过1000万人次,农村活跃网商超过100万个。
在提高农产品网络上行的综合服务能力方面,《通知》要求,鼓励电商示范县加大资金、技术、人才投入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和集成,为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企业提供从种子、畜禽良种、原材料供应,到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田间管理、品质管控,及农产品加工、包装、物流仓储、营销策划和金融保险等全链条服务。推动传统农业企业转变生产方式,提升产品设计能力,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率和电商销售比例。
在强化农产品电子商务大数据发展应用方面,《通知》提出,要组织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县对本地农产品品类、质量、数量、上市时间、企业及其资质进行摸底调查,与电子商务交易数据进行对接,提高市场信息传到效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优势产业电子商务发展计划。
在培育农业农村品牌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优势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行业协会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电商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品牌。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建设工作中统筹推进品牌建设,鼓励电商企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网络销售额、消费评价、投诉等数据为依据,支持地方共同培育一批认可度高的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面,《通知》要求,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追溯技术服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县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专业运营公司、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电商产业园区等地设立快速监测点,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应会同质检等部门,建立健全适应电商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产品追溯等标准体系。依托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县,以电商平台、龙头企业等为主体,就试点品种先总结制定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再逐步形成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推动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探索开展网上现货交易,竞价拍卖等。
《通知》同时强调,各级商务、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电子商务检测统计制度,及时发布运行信息,切实发挥信息引导作用。电商示范县要加强对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和运营情况检测,做好线上数据与线下实际的比对,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网商数量、经营状况、发展规模等。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调查调研,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电商扶贫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在实践中创造出的好机制、好模式。联合认定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通过手机、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农产品电子商务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先进典型等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
文/大U 编辑 / 祝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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