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约请专家点评了2017年天津市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件,明天推出最后一篇。谢谢你们的持续关注,详情请点击菜单工作动态——十大案件,或在对话框中输入十大案件,查询相应信息。
案例十:电商平台群体性冒充专利案件
案情
经举报查实,上海市一些主要小型电商平台的多家图书专营店面销售商品名称为“学国学练好字…”、“唐宋诗歌精选隶书行楷字贴…”的字贴共145件,均声称“运用国家专利技术书写编撰”、“两项专利助你快速练好字”。经查,书刊的出版日期之前并无有效专利,构成了冒充专利行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勒令电商平台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并删掉相关链接。
【特点】随着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仿冒行为增多十大农产品电商平台,涉及一种产品的仿冒行为常常在多家电商平台发生,须要行政执法部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努力,降低冒充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专家简介】
刘朝
中国科大学学院公管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副院长,兼中国科技法学会人工智能法专委会副书记兼秘书长、国际标准组织ISO品牌评价技术委员会(ISO/TC289Brand)注册专家、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科技法。
【专家剖析】
本案值得关注的有以下三点:
第一,群体性作假风波彰显了我国电商平台的两大弊病
——知识产权冒充行为和诚信文化缺位
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电商平台挥之不去的困局。该群体性冒充专利案件,彰显了我国电商平台的两大弊病——知识产权冒充行为和诚信文化缺位。群体性的冒充专利行为,因为其销售数目大、平台集体不自律、受骗消费者多等特点,对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损害大。这一净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整治困局,须要执法部门、电商平台和消费者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第二,行政执法快速反应,落实群体平台责任,除了维护了市场秩序,也引导了电商平台注重商誉
电商平台群体专利作假时忽略了另一个和群体选择相关的无形资产——商誉,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会带来广泛而长久的商誉损失。本案的处理既彰显了行政执法快速反应、快速严打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冒充行为优势,同时也通过执法和宣传来引导电商平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与商誉这两种重要的无形资产。
第三,为防止新科技革命带给电商平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命运,提高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监管同时,还需引导
本案已尘埃落定,为解决电商平台挥之不去的作假侵权困局提供了一个行政执法的成功范例,但非常值得强调的是,新科技革命曾给了电商平台蓬勃生机,正在带给电商平台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可能渐次带来“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危机。电商平台的巨大成功得益于科技革命,但新一轮科技革命可能给电商平台带来生死危亡的巨大压力,比如一些智能技术产品可能绕开平台直接由消费者和制造商构成完整的商业链条。
在这样的态势之下十大农产品电商平台,虽然无法判定未来新技术的新业态中,电商平台的地位和命运将怎样,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其长久的生存之道一定与其营商环境利弊、商誉优劣、知识产权保护强弱和诚信度高低等密切相关。而这种方面的提高,不仅仅是电商平台的问题,也是我们的社会问题,仅仅靠电商平台自律管理自我构建和政府执法监管还不够,还需政府、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等各方的共同引导。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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