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9点,福建厦门,饿了么外卖员陈鹏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送外卖,当他行驶到湖里区县后社104号附近时,被一辆SUV撞倒。6月23日,陈鹏被医院判定为脑死亡。其母阮女士不忍儿子的心脏停止跳动,决定将儿子的部分器官捐赠,共帮助7人。
当时的报道,大家的目光集中于陈鹏家属捐赠遗体器官的善举,未曾注意这个家庭痛失爱子后,会否得到应有的赔偿、事情能不能被妥善处理。
阮女士向九派新闻透露,只有和儿子撞车的SUV车主赔偿了一些钱,并没有得到保险和工伤赔偿。现在莆田的疫情很严重,没法出去打工,没有收入来源,儿子死了、丈夫残了,日子很难过,家里有房间漏雨,现在寄居在别人家里。
三个月后,9月10日上午,美团、饿了么、滴滴等10家平台型企业参加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的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
在会上,美团表示,将进一步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率先响应国家号召推动落实骑手的职业伤害保障计划,完善骑手社会保障,努力解决骑手工作的后顾之忧。
参与视频会议的山东合作商表示,此次文件中美团外卖明确提出了“禁止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的行为”的要求。
9月17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指出,外卖平台的认劳率基本控制在1%以内,配送商也通过网络状外包和个体工商户模式将认劳率从81.62%降到46.89%和58.62%。目前,全国已经出现了超过190万家“疑似骑手个体户”。
前几日,致诚劳动者公众号发出的《骑手谜云:法律如何打开外卖平台用工的“局”》一文,拨动了万千读者的心弦,外卖平台用工和外卖骑手维权的问题再引关注。
该文通过描述中国第一代农民工律师陈星,为一位叫邵新银的骑手合法维权却找不到用人单位的事,揭示了外卖平台系统内藏匿、盘杂着太多相关公司,却无一协议能明确指出,邵金银属于哪个用人主体的残酷现实。
律师团深挖其中发现,部分骑手们在入职时会被注册成“个体工商户”,和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更不可能获得工伤赔偿。
【1】引
00后外卖骑手人死了3个月、器官捐赠救了7个人,
保险赔偿、工伤赔偿一分没得
9月17日,阮女士告诉九派新闻,当时她做这个决定,是希望儿子的生命能以另一种方式得到延续,但后来也承受了很多亲戚不理解甚至指责的声音。对于维权,她不想闹来闹去,只想儿子的意外死亡能得到应有的赔偿,让家人能好好善后。
阮女士不止一次地提起小儿子是多么贴心、懂事。现在莆田疫情有些严重,她没办法外出打工挣钱,丈夫一直是伤残人士,家中处境艰难。
“车主有赔一些钱,公司和保险公司到现在都没有一分赔偿的。外卖公司有个负责人和我联系,他在催保险公司理赔。我没文化没知识,也不会为难人家去大吵大闹,赔偿这方面就只能依赖他去处理了。”
饿了么平台这位和她对接的工作人员,一直在催促保险公司的赔偿,但三个月了,赔偿相关的事情没有结果。在和该“饿了么平台的工作人员”邓先生联系后,九派新闻了解到,邓先生并不是饿了么平台的员工,而是他和一个像“饿了么加盟商、代理商”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陈鹏发生的此次意外,他作为“安全员”负责的只是和太平洋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沟通保险理赔事宜,由于保险公司一直拖延此事,他甚至通过保监会投诉来推进赔偿到位。
“我们给骑手买的是每天4.2元的保险饿了么众包兼职,会比3块的那种赔得多一些,条款上的死亡赔偿金额是100万,这场交通事故骑手也大概负有30%的责任,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还要看情况。目前主要问题是理赔效率很低,保险公司太不负责任。”
问及作为用人方,公司层面对“工伤”是否会有相关赔偿措施,邓先生解释到,公司领导针对此事给出的指示是“尽量配合家属、尽量满足家属要求”,陈鹏作为外卖骑手,他的所属公司不清楚,他和哪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清楚。
可以确定的是,陈鹏和邓先生本人所在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这个公司的员工。而分管陈鹏的饿了么骑手站的站长,不是饿了么平台的员工,而是和邓先生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九派新闻联系了一位入职美团某站点的三四年的站长,他表示,在站点主要的工作是负责服务骑手,做一些后勤保障工作。同时,要代表骑手和公司、商家对接,代表公司和美团对接。对于骑手的所属用工单位,不太清楚。
至此,关于陈鹏在送餐过程中死亡的保险赔偿,有某个类似“饿了么加盟商、代理商”的公司安全员,在帮助死者家属催促保险公司理赔;对于其工伤赔偿的认定,用人主体无法确定。
陈鹏在饿了么平台上接单、送餐、赚钱,由某公司员工作为骑手站站长分管、由此公司员工作为安全员帮忙要保险理赔。虽然邓先生不曾透露、阮女士并不清楚他在为哪家公司提供劳务,但可以估计到,他可能也被注册成了“个体工商户”。
【2】渡
共享经济下应运而生的新型用工模式
骑手作为“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
“个体工商户模式”最早可追溯到2019年“双十一”期间,在快递服务业“四通一达” (申通、圆通、中通、百世汇通、韵达)高速发展的江浙地区中,苏州正在开始探索提质增效,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物流配送需求。
在共享经济的潮流之下,外卖平台和骑手之间的新型用工模式应运而生,灵活就业成了社会趋势,许多企业采取让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模式与企业本身签订合作协议。
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下,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也就是说,如果骑手以“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跑外卖,个人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时免征税。
在该模式应用期间,“好活”平台进入大众视野。2019年10月29日,“好活”平台被正式启用,该平台是由好活(昆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发,目的是为灵活从业人员提供灵活注册成为个体户的入口。
九派新闻在“好活”平台的工作人员处得知,入职骑手时,要先了解所入职的“外卖企业”与好活科技是否存在合作,如果有,确实要通过好活平台的线上小程序完成注册。会有前端运营联系想要成为骑手的人员,沟通具体的注册流程和相关风险。“之前和美团的合作很多,目前公司和美团方面的有些合作业务已经暂停。”
企查查资料显示,好活科技成立于2015年底,在职员工300余人。是一家综合性互联网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现已在全国十多个省市落地子公司。公司法人为朱江,注册资本1000余万元。
截止目前,好活平台服务行业覆盖即时配送、互联网平台、培训机构、教育平台、物业公司、餐饮酒店、呼叫中心、生鲜电商等众多行业;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联、京东、美团、饿了么、58到家、盒马、美菜网、UU跑腿、神州租车等企业认可的人才能力共享平台。
2021年7月底,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文件,对切实保障灵活用工群体提出了更明确的方向和更具体的要求。
【3】法
每每发生伤亡,无处维权重演
律师呼吁出台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来帮助界定外卖平台与骑手的关系
九派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不同地区的人民法院对外卖平台的众包骑手的劳务关系认定也不同。外卖平台、送餐骑手、外包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难以厘清,骑手在维权路上的困难,是一开始就设置好了的。
对于大多数外包骑手,没有劳动合同的保障,他们与外卖平台、外包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模糊,在交通事故、意外伤亡等纠纷发生时,平台多会以骑手不是该公司员工、不受其管理、不为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作为辩解理由。
据媒体报道,在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裁判文书中,针对这些案件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骑手均负全部责任,但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的损失由谁承担,判决结果则因不同类型的用工模式而异。
还有6起同为众包模式的纠纷:其中3起案件判决认定平台公司负主要或全部赔偿责任,2起案件判决认定外包公司负主要或全部赔偿责任,另有1起案件判决认定由骑手个人负主要赔偿责任。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的陈颖琦律师认为,骑手和外卖平台之间的关系须明确,这是案子判决中的关键所在。他呼吁到,出台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来帮助界定外卖平台与骑手的关系,很有必要。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中指出,10年来,外卖平台用工模式经历了复杂而快速的演变,逐步发展出3大类模式,包括:1.餐馆自行雇员配送的传统模式;2.接单自由,可在多平台兼职的众包模式;3.对传统模式进行调整后的表面外包、实质合作用工的专送模式。
以上3大类模式随着时间的演变又分别进化出现了8种不同模式:1.餐馆自行雇员配送;2.外卖平台自行雇佣骑手;3.劳务派遣骑手;4.平台招募众包骑手;5.与众包公司合作;6.表面外包实质合作用工;7.网络状外包;8.骑手个体工商户。
五年以来1907份有效判决的研究发现,随着外卖平台用工模式的演进,外卖平台成功地将骑手所带来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风险向外剥离、层层区隔,通过一系列表面的法律安排以及配合其中的配送商(众包服务公司)和灵活用工平台,将骑手的劳动关系悄悄推向权益保障的边缘。
早在2018年8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有过明确规定: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之间的用工关系性质,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双方属于自负盈亏的承包关系或已订立经营合同、投资合同等,建立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的,不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际履行与约定不一致或双方未约定的,以实际履行情况认定。
【4】择
发生事故的数据触目惊心饿了么众包兼职,网约配送员的数量仍不断增长,
汹涌入行、身在其中的骑手们的出路?
《人物》杂志的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全行业外卖订单配送时长,比过去3年减少了10分钟。
2017年上半年,仅仅是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在上海平均每2.5天就有1名外卖骑手伤亡。2018年,成都交警7个月间,查处骑手违法近万次,事故196件,伤亡155人次,平均每天就有1个骑手因违法伤亡;2018年9月,广州交警查处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近2000宗,美团占一半,饿了么排第二。
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网约配送员就业景气现状分析报告》显示,每天跑在路上的网约配送员已经达到百万级,预计未来5年可达3000万。
网约配送员的数量不断增长,发生事故的数据触目惊心,唤起了公众对于外卖骑手所处境况的关注。
同年9月9日凌晨,饿了么平台推出消费者“多等5分钟”按钮以作回应。但上海市消保委的相关负责人称,此办法在逻辑上有问题,外卖骑手的关系,是与企业的关系,外卖骑手相关的这些规则也是企业来定,即平台定,消费者在平台下单,商业行为也是针对平台产生,平台责任并不能转嫁给消费者。
九派新闻在加盟美团骑手的网页中注意到,平台对骑手的保障问题有一定的宣传说明——众包骑手,每天接单后将享受高保额意外保险保障;专送骑手,美团配送合作商会为骑手提供高保额意外保险,同时,满足相应条件后还能享受大病健康关怀保障和免费体检。
一位有丰富送餐经验的骑手高先生向九派新闻透露,他从业三四年了,做过外卖平台的众包骑手、也做过专送骑手,都是每天开工前会在平台上交几元的保险费,个人社保一直是自己在交。
前者确实会时间上轻松点,不用那么长时间的工作,有空就送、没空就不抢单;后者来单了就要赶着送餐,上班时间很固定,不太自由。
他强调,自己性格是比较稳妥的,不容易着急,送餐多年,在时间紧张、天气恶劣、商户客人催促的情况下也没出过事,没有处理相关纠纷的经验,但有关注到这个群体的用工方不明确。所以他已经退出和外卖平台的这种“合作”模式了,而是为专门的门店派送外卖,做某家店或某个连锁餐饮公司的专职配送员。
“相比之下,我和门店或者连锁店所在的公司签订实实在在的劳动合同,自己心里放心多了。和我一样选择做门店配送员的同事之前送餐时意外受伤,出具医院开的相关证明,休假和赔偿都有的。赚的钱可能比跑平台单子的同行少一些,但从时间的宽松度和公司的安全感来看,我都是满意的。”
对于这份职业和劳工关系的选择,高先生表示自己在骑手行业里浸润多年,一直做下去的原因就是门槛低、能赚够用的钱。他透露,做骑手的有些人很拼命,不断在平台接单,用时间和汗水换钱,不太顾及身体和安全,这也不排除一种可能——他们从心里,已经接受了平台注册“个体工商户”就可以免税拿收入的设定。
武汉晨报记者 欧俏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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